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睢宁通告:即日起,严禁!

2023-09-01 09:14:30 来源: 腾讯网

8月31日,睢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片)

发布《关于严禁携带电动车等超标锂电池

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》

关于严禁携带电动车等超标锂电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

为维护公共汽车乘车秩序,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,根据交通运输部、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道路客运车辆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第二大项第五条规定,标识清晰的充电宝、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,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。由于电动车的锂电池属于易燃、易爆物品,存在安全隐患,且一旦发生自燃爆炸难以扑灭。为了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车辆的正常运行,结合本公司实际从该通知发布日起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代步车等充电辅助交通工具乘坐公交车,请广大市民乘客给予配合支持。

睢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
2023年8月31日

锂电池生来就是“爆”脾气

既是可燃物又是引火源

一旦发生碰撞、挤压、过充

和短路等情况

易引发起火、爆炸等安全事故

造成人员伤亡

如今日常生活中

使用锂电池的产品越来越多

我们要了解锂电池安全使用常识

防止火灾事故发生

此外,如果遇到锂电池起火

干粉灭火器只能扑灭周边火焰

无法有效阻止锂电池热失控

用水或者水基型灭火器

是锂电池起火应急处置的首选

[责任编辑: SH002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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